從技術發展的角度看,電影剪接已經並正在經歷第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手工製作階段,這是無聲電影時期,由手工技術操作剪接影片;第二個階段是機器製作階段,這是進入有聲電影之後,由手工操作簡易機器進行影片剪輯;第三個階段是計算機製作階段,這是20世紀90年代出現的高新技術,由計算機進行「非線性」編輯(數碼剪輯)。電影觀念、電影藝術手法、電影科學技術的演變和進步,有力地推動了電影剪輯藝術向著更高的層次和更大的範圍迅猛發展。
由此可見,電影剪輯既是影片製作工藝過程中一項必不可少的工作,也是影片藝術創作過程中所進行的最後一次再創作。
發展歷史依據
視幻覺
前蘇聯美學家M.圖洛斯卡啞認為「藝術運動永遠是越來越接近事實,下一階段總是比前階段更真、更接近現實」。影視是迄今最真實的藝術。
這種逼真性和運動性特徵都是建立在幻覺基礎上的,電影是創造幻覺的基礎,它創造的是現實幻覺,但不是現實本身。由於電影運動最基礎的幻覺吻和人的視覺機制本身所具備的天生固有功能。因此,它對人的視聽感知產生十分獨特作用。
幻覺是指在某種因素的誘導或暗示下產生的虛假、不真實的感覺(視覺、聽覺、觸覺、嗅覺等)。
有人這樣評價好萊塢電影「美國影片的剪輯結構是以一個極不尋常的矛盾為基礎的,許多片段迅速的連接在一起創造一個整體性和完整性。局部的複雜體產生了一個沒有局部的幻覺,甚至是沒有形式的幻覺。我們透過銀幕看到一個完全現實的世界,他沒有給我們留下選擇的餘地,而唯有接受它為有根有據的」。
好萊塢的高明之處不在與製造幻覺,而讓觀眾相信這些幻覺是真實存在的。
靜與動的幻覺
無論是24格/秒的電影還是25幀/秒的電視,它們都是以間歇運動來造成運動幻覺的。銀幕上並不存在真正運動。因為每格畫面都是靜態的,但事實上每個人都看到了運動。
德國心理學家雨果.斯德堡在分析觀看電影的視覺心理經驗時指出「電影裡的運動不過是運動的暗示,動的觀念在相當程度上是我們自身反應的產物。
1912年,格式塔心理學之父魏瑟瑪發表了關於顯現活動的研究報告,他觀察到如果兩個物體(比如說暗房裡的兩盞燈)處於兩個一定距離的位置上,在一個物體消失的同時,另一個物體立即顯現。他指出觀察者看到的不是兩個分開的物體而是一個物體從第一位置向第二位置運動的幻覺。
格式塔心理學把所有這種運動幻覺稱作似現象。它強調在由靜到動的幻覺形式主體的心理認識和心理補償機制的重要性。
在明白運動幻覺的原理後,我們就要充分尊重並且激發觀眾的心理認同和心理補償。
平面與立體的幻覺
電影和電視都是以平面空間來表現立體空間的,現實空間是三維的,而電影銀幕和電視熒屏都是二維的,不考慮觀眾的心理因素。二維空間是無法真實再現三維空間的。事實上,這個存在於觀眾心中的立體空間也是幻覺。
人們之所以在影響運動系統這個虛假的三度空間前樂於受騙,是因為他們運用視覺心理經驗對外來刺激隨時加以修正,而隨著視覺距離和角度的及時變化產生的補償心理進一步確信眼睛看到的空間就是客觀真實的空間。
心理依據
觀眾對剪輯的認同並不是出於對其表現能力的認識,而是因為它符合我們的生活感知和經驗。
A.人們總是習慣將事物進行對列、比較,從而產生定向的聯想和概括。由於存在著這種思維習慣把影視鏡頭組接起來就很容易在觀眾頭腦中建立起來它們的某種聯繫。這是蒙太奇的基礎,也是得分鏡頭的拍攝成為可能使鏡頭的剪輯成為可能。
B.人們有忽略次要情節的傾向。有選擇的記憶,這是人類思維,尤其是視覺思維、形象思維的一個重要特點。
法國電影理論家斯坦利.稜羅門在1972年有這樣論述「如果一部影片描述每一個運動時間都恰好相當於實際完成這個運動的時間,那麼這部影片看來將會相當沉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