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始計第一
孫子曰:
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經之以五事,校之以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道者,令民於上同意,可與之死,可與之生,而不詭也;天者,陰陽、寒暑、時制也;地者,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將者,智、信、仁、勇、嚴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之者不勝。故校之以計,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將聽吾計,用之必勝,留之;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
計利以聽,乃為之勢,以佐其外。勢者,因利而制權也。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逸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
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
原文:作戰第二
孫子曰:
凡用兵之法,馳車千駟,革車千乘,帶甲十萬,千里饋糧。則內外之費,賓客之用,膠漆之材,車甲之奉,日費千金,然後十萬之師舉矣。
其用戰也,勝久則鈍兵挫銳,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用不足。夫鈍兵挫銳,屈力殫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矣。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故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
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糧不三載,取用於國,因糧於敵,故軍食可足也。國之貧於師者遠輸,遠輸則百姓貧;近師者貴賣,貴賣則百姓財竭,財竭則急於丘役。力屈中原、內虛於家,百姓之費,十去其七;公家之費,破軍罷馬,甲冑矢弓,戟盾矛櫓,丘牛大車,十去其六。故智將務食於敵,食敵一鐘,當吾二十鍾;□1桿一石,當吾二十石。故殺敵者,怒也;取敵之利者,貨也。車戰得車十乘以上,賞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車雜而乘之,卒善而養之,是謂勝敵而益強。
故兵貴勝,不貴久。
故知兵之將,民之司命。國家安危之主也。
[註:]
1:「芑」(qi)。
原文:【虛實第六】
1.孫子曰:凡先處戰地而待敵者佚,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故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能使敵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敵人不得至者,害之也。故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安能動之。
2.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行千里而不勞者,行於無人之地也;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故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微乎微乎,至於無形;神乎神乎,至於無聲,故能為敵之司命。
3.進而不可御者,沖其虛也;退而不可追者,速而不可及也。故我欲戰,敵雖高壘深溝,不得不與我戰者,攻其所必救也;我不欲戰,雖畫地而守之,敵不得與我戰者,乖其所之也。
4.故形人而我無形,則我專而敵分。我專為一,敵分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則我眾敵寡,能以眾擊寡者,則吾之所與戰者約矣。吾所與戰之地不可知,不可知則敵所備者多,敵所備者多,則吾所與戰者寡矣。故備前則後寡,備後則前寡,備左則右寡,備右則左寡,無所不備,則無所不寡。寡者,備人者也;眾者,使人備己者也。
5.故知戰之地,知戰之日,則可千里而會戰;不知戰之地,不知戰日,則左不能救右,右不能救左,前不能救後,後不能救前,而況遠者數十里,近者數里乎!以吾度之,越人之兵雖多,亦奚益於勝哉!故曰:勝可為也。敵雖眾,可使無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