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認為宗教源於准宗教現象,產生於原始宗教以前,為現今已知人類意識活動最早的形態之一,有一定程度的宗教因素,但當無超自然體的概念,他們認為那是人對於客體尚未神化、無敬拜求告之念,一切全靠幻想,認為某些行動可影響某些現象或事物,如法術巫術、針刺木刻人形、佩戴玉石等,而這種說法並沒有得到完全的贊同。
舊石器時代洞穴壁畫的野獸圖像遍佈被利器刺傷之痕跡,多認為是行法術以增加狩獵命中率。而尼安德特人、山頂洞人等的墓葬中,都發現屍骨上撒滿紅粉及砂石,可能是以血色物行法術,以求死者死後安穩或再生。當宗教及神靈觀念形成,巫術法術多成為宗教的附屬行動。研究宗教起源的學科為宗教人類學(Anthropology
of
religion),主要理論為萬物有靈論、前萬物有靈論、巫術論、原始一神論、功能論、神話結構學說及語言疾病學說,前四者屬進化論學派,後三者屬文化圈學派。
萬物有靈論
萬物有靈論由英國考古學家泰勒(Edward
BurnettTylor)提出,
認為原始人在形成宗教前先有「萬物有靈」之概念,人在對影子、倒影、回聲、呼吸、睡眠中覺得人的物質身體之內有一種非物質的東西,使人具有生命,而當中以夢境的感受影響最大,當這種未知的東西離開身體時,身體便喪失活動能力,呼吸也停止,泰勒稱這種未知的東西為Anima。原始人推齲一切生長或活動之東西,甚如日月皆有Anima,然而近代宗教學家認為原始人未具這種抽像的推理能力,也未發現任何考古實證。
前萬物有靈論
又稱物活論,是馬雷特對萬物有靈論的修正,他認為原始人在產生「萬物有靈」之概念之時,先具備一種概念,就是認為整個世界是活的,故世界每件東西也是活的,並非以各物皆具有自己的獨立靈魂為前提,然而也未發現任何考古實證。
巫術論
由弗雷澤提出,他認為人類精神是由巫術發展到宗教再到科學。巫術是一種准宗教現象。原始人認為巫術可控制自然,原因不外乎是接觸律或相似律,即認為取得某東西的一部分作法可影響該物之全部,又或認為對該物之相似物作法可影響該物,但當人類不相信這種虛擬力量時,則轉移為對超自然存在物的撫慰和慈悲。
語言疾病說
語言疾病學說(a disease of language)由德國哲學家馬克思·繆勒(Max
Muller)提出,他認為古代印歐語言抽像詞彙少,當中某些概念性詞彙必須賦予人格化的聯繫,否則就無法運用。諸神最初只是自然現象的名字,後來從詞彙中人格化,造成實在感,神話由此誕生。這樣,引起敬畏的對象逐漸被語言所掩蓋,並由於隱喻行為而最終與直接的知覺相分離。
原始一神論
原始一神論由施米特提出,他本是天主教教士組織成員會會員,認為在最古老的文化中普遍有最上神的存在,可見於北美極地民族、俾格米人及澳大利亞東南土著,故一神論才是人類最古老的宗教,至上神的形象是來自神的最初啟示,往後的宗教發展呈退化趨勢,被諸神論及鬼靈精怪所掩蓋。像
功能論
功能論最先由英國人類學家馬林諾夫斯基所提出,亦為一系列之後的功能學派理論的總稱,他認為宗教儀式和巫術行為等是為滿足個體的心理需要,減緩生活壓力,提供積極的生活態度以面對生死考驗,也保護部落的傳統和價值觀,這些功能主要分為生物性、精神性及規範性三方面。
神話結構學
神話結構學說由法國人類學家李維史陀提出,他認為世界上不同的地方的原始人類的心靈皆有共同結構,皆欲解釋世界上的事,這種共相是發展出一套又一套神話的原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