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是十六屆五中全會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要求。短短20字的定位,涵蓋了多方面意義。其中的重中之重,是增加農民收入。
數據顯示,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自1997年之後連年明顯擴大,仍維持在3.21:1。即使2004年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2936元、終於走出「八年徘徊」,也只是恢復性增長。
但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絕不僅僅是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反哺之義也不止於增加農民收入。五中全會強調,要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事業,這意味著在加快經濟發展的同時,農村教育、文化、醫療、社會保障、基礎設施等社會事業,也將進入加速發展期。
這個努力方向來源於如下現實:全國有一半的行政村沒有通自來水,60%以上的農戶還沒有用上衛生的廁所,有近7000萬戶農民的住房需要改善,1.5億農戶需要解決燃料問題,6%的行政村還沒有通公路,2%的村莊還沒有通電,6%的村子還沒有電話……
農民手裡沒有錢,農村各項經濟社會事業投入不足,後果不僅是缺水少電、交通不便等影響到農民生活質量,甚至基本的看病就醫、讀書上學也難以滿足。據衛生部估計,全國農村人口中40%到60%,看不起病或因病致貧。一些貧困地區,尤其是西部,60%到80%的患病農民死在家中。湖南的一項調查則表明,農村孩子從進學校門到高中畢業,在上世紀80年代共需支出108元,90年代需支出約8000元,到2004年則需支出約3萬元。
讓公共服務更多地深入農村、惠及農民,彌合各項公共事業方面的城鄉差距,也正是讓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放不下的事。4月溫家寶在四川巴中考察時對鄉親們說:「我心裡始終有三件事放不下,一是讓農村孩子能上學,二是讓農民看得起病,三是讓農民過上好日子。」國慶節期間他在河北農村考察時更進一步明確指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為農民辦好四件大事:一是發展農村經濟。二是推進農村綜合改革。三是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四是增加農民收入。
應當看到,近幾年國家已經出台了一些令人欣慰的舉措:
1、農村教育方面,《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提出,到2007年,西部地區整體上實現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目標。國家還確定,「十一五」期間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全面實行免費義務教育,在過去義務教育免除學費的基礎上,農村學生的書本費、雜費等費用也將全部由國家負擔。
2、醫療衛生方面,中央財政將在上年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公共衛生、農村衛生的投入力度,預計涉及中央集中採購的金額將有30多億元,這個金額明顯高於2004年招標採購總計22億元的總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