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學面對複雜紛亂的民俗事象,首先準確瞭解自己的對象,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在有關民俗學對像、範圍的沒完沒了的爭論中,為什麼不把各自認為是「對像」的那些民俗本身拿來作出解剖和分析,卻過多地在名詞術語的含義上各說各的理呢?當我們已經把「對像」認定以後,自然有許多角度供我們選擇,去審視這個「對像」,於是出現了多角度的研究,出現了許多學科來研究民俗學科的「對像」.最後得出許多學科的結論,這當然是很有意義的。
但是,民俗學自身如何解析面對的「對像」,也就是對民俗的「本體」給予民俗學的理解,似乎更有最現實的學科需要的意義。於是,把民俗放到一個適當的視點上,盡可能清楚地看看它是怎樣構成的,大概比用猜想代替論證考究民俗的發生或起源更加實際一些。
從上古先民到現代俗民,從群體到其中的個人,究竟是怎樣編製、傳習並在生活實踐中不停地運用民俗的?瞭解了它的構成,大概對民俗為什麼存在於人類社會與文化之中的價值和意義才有更清楚的認識。在這一章裡,先從構成民俗的材料談起,一直談到怎樣用民俗素構成民俗鏈,形成民俗系列和系統。然而,先民們和現代俗民們在動用那些構成民俗的原始材料時,究竟又是怎樣把原材料作為代碼去表現他們的民俗意願呢?這同樣是個民俗構成(或民俗結構)的微觀研究問題。由於這個問題涉及的方面既廣泛又細微,所以把它擴展成為獨立篇章,放到「民俗符號論」中探討了。它將和這裡的民俗構成研究互相關照,這樣才有可能對民俗的形成有一個比較合理的瞭解。
這裡探討民俗構成是以把民俗看做是來源於歷代俗民的日常生活實踐作為基礎的。歷代俗民的生存願望與生活需求是民俗得以產生、傳習、保存、應用的基本動因,只要人們的生存願望得不到實現,生活需求得不到滿足,他們就不停頓地動用各種民俗形式表達這種願望和需求,即使世世代代也難以得到實現和滿足,人們也樂此不疲。